注册材料
1、拟设立的外商企业名称1-7个;
2、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及银行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3、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及银行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4、房屋、场地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5、董事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委派方、任期、国籍、身份证件号码、亲笔签名)、董事委派书 (由投资方分别签字委派)、全体董事身份证件复印件;无董事会则需法定代表人委派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监事身份证明。
变更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
4.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联系人登记表
6.加盖产权方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部分工商局需要看原件)
7.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