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
国内游业务;入境游业务。 装裱字画;旅游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装璜设计;会议服务;图文设计制作;销售工艺美术品、旅游商品、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针纺织品、百货;票务代理、酒店预定。
1、“申请人”包括全体投资人,应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投资人姓名或名称一致。
2、申请人或受委托人向受理人员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将复印件粘贴 于《设立旅行社申请书》指定位置;同时附申请人即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设立旅行社的中文名称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同,英文名称及缩写应与中文名称对应。
4、经营管理人员资格审核表的首页应填写申请设立旅行社拟任法定代表人履历,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依 次填写申请设立旅行社的总经理、财务人员和一名经营管理人员信息,并附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和经营管 理人员相关经历证明。
5、旅行社应与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的导游人员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应在《设立旅行社申请书》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章程。旅行社章程应符合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的规定。章程中企业经营范围应填写“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7、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对此做出书面承诺)。
8、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地址应与注册地址一致,经营场所应是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 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9、营业设施、设备:应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有传真机、复印机;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 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